劈腿事件有感 陶樂思
在寫稿期間就轉移心思先寫後記,似乎有點本末例置,不過近來媒體強烈放送的一則新聞,著實令樂思感觸良多,不吐不快。
劈腿現象在現今社會已形成一種變態的慣性,一對一的單純愛情彷佛已是遠古時期的落伍方式,甚至有人嗤之以鼻。
為什麼人們的觀念會變成這樣?
惡劣點的說是因為新鮮?因為刺激?因為流行?
冠冕堂皇點的說是因為寂寞?因為不合適?
不論哪種說詞,樂思還是百思不得其解。
我極度贊成婚前擇偶須多多比較觀察,但極度反對在已許諾對方一個身分的同時,還不甘寂寞的腳踏兩條船,更遑論多條船。
既然要比較觀察,就不要固定彼此的關係,否則教認真的—方情何以堪?
人心的堅強或脆弱程度都不是我們所能揣想的,面對愛情的波折和阻礙,勇敢的人經得起淬鍊,細膩的人承受不起打擊。
一旦認定了彼此,你就得揹負對方的悄感,不能隨意踐踏。
要變心,可以,請拿出一點責任感,一點道德感,先分手成為自由身後再談。
被矇在鼓裡的欺騙是很傷人的,都已經辜負對方的情感了,就不要再殘忍地傷對方的心。
不過,我還是相信,大部分的人們是嚮往圓滿的愛情,這就是為什麼小說永遠有人看,作者寫的大多是正面的結局。
言情小說的讀者九成九是女性,八成八年紀都不大,身為女性,樂思前面那段話當然有點偏心女性,以撻伐花心男性成分居多;當然,不可否認,劈腿早已不是男性的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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