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商機啊!
尤其是荷蘭,先後四次企圖搶奪澳門,差點得手。
到時候葡萄牙人都已經在大明內地開公司了,荷蘭人只能在市舶司的自貿區眼巴巴望著。
爽!
於是瓦希基光速回到澳門,馬上召開議事會,說服所有議員後,又立馬折返香山。
光烈三年,十一月初八
明葡雙方於香山縣衙,正式簽訂協議。
此後,這份《香山協議》成為大明對待外來居留人員的處置範本。
第61章 對於大艦隊的渴望
香山協議簽訂以後,壕鏡的葡萄牙人,必須在兩個月內解除武裝,並在理藩院登記備案。
瓦希基說服議事會後,原本的澳門葡萄牙產業,改組為兩家公司,分別是“泰西遠洋貿易公司”,和“佛郎機進出口貿易公司”。
兩家公司分別在督商署掛牌,並向大明本土商人招標,融資三成股份。
最後,前者被大明海務公司,以十七萬兩資金入股三成,後者的三成股份被幾家閩商企業瓜分。
這兩家大明境內最早的外資企業,於廣州掛牌經營。
也許是為了向其他西方國家炫耀,身兼兩家公司總制的瓦希基力排眾議,花了幾萬兩白銀,在南京城外設立公司分部。
這下子徹底引爆了其他殖民勢力,尤其是荷蘭。
從十七世紀初,荷蘭東印度公司就積極尋求中國大陸的殖民地港口,侵佔臺灣後,依舊不足,前後四次企圖攻佔澳門。
荷蘭、西班牙、英國聯合嚮明廷發函,表示希望明廷平等對待,每一個願意和大明貿易的外國商業組織,葡萄牙在遠東的規模遠不及自己,憑啥就這般優待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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