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急,你家裡人急啊,你25了吧,我像你這麼大的時候,孩子都兩歲了。”
沈星言苦笑,到哪裡都少不了催婚,張大姐的口氣,跟她家裡那位一模一樣。
至於原主的母親,在原主的記憶裡,母女感情淡薄。
母親沈嵐是個女強人,原先在派出所管戶籍,後來下海經商。現在是化妝品公司的老闆,跟原主聚少離多。
父親陳華同樣在派出所工作,是個民警,他和沈嵐在原主讀初二那年離婚了。原主判給了母親,她同父親之間同樣聚少離多。
沈嵐是因為忙,陳華同樣是因為忙。
原主幾乎是在沒有父母的陪伴下長大,性子有點偏激。大學畢業後,被分到派出所裡,她一個人在派出所附近租了個房子。
這倒是方便了沈星言,不用害怕穿幫。
她想,以沈嵐的性子,大概不會逼她結婚。沈嵐自己對婚姻都很失望。
到了下班時間,沈星言騎著腳踏車回了家。
希望吳世來他們能有收穫,可是屍源依然沒有找到。
下午,她聽說謝所聯絡了電視臺,希望能幫忙找下屍源。
在網路不發達的年代,做任何事都顯得慢。比如說,她回家得自己燒飯,沒有外賣可點。要麼就是下館子,可她那點工資,天天下館子實在吃不消。
好在有煤氣灶,一瓢水,一把掛麵,一顆雞蛋,就可以吃飽。吃好飯,窩在沙發上,把筆記裡的案情過了一遍,拿起車鑰匙出了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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