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名年輕小警察小心翼翼地說:“因為這裡是案發現場?”
“……說的不算錯,至少有一人是從這裡被帶走的。”
已知孩子們當時聚在一起,而室內並沒留下任何打鬥的痕跡,說明歹徒是在外面的人沒注意到的時候帶走了衛生間落單的孩子。那他必定不是走大門出去,唯一的路只有窗戶。
鑑於酒店特殊的外形,帶著一個十幾歲的半大少年,向上向下都不容易,時間太長還容易被酒店外面巡邏的保安發現,借道隔壁便是理所當然的了。
“但這只是您的推測,並沒有證據吧?”
“證據?”工藤優作有點無語,“你剛才不是看見了嗎?”
警察一呆:“啊?什麼?我什麼都沒看見啊。”
另一位年紀大些的警察狠狠一拍小警察的後腦勺,“是墨鏡。”
小警察更懵了,這和墨鏡有什麼關係?
“這些孩子準備去北海道滑雪,墨鏡是必備之物。可是方才我發現,最為有條理的藍色箱子卻沒有墨鏡……”
小警察:“有可能是忘記了?”
這麼蠢連老警察都不想搭理他了,可是該說還得說,“一個做事如此有條理的人,不太可能忘記這麼重要的裝備。”
工藤優作繼續:“兩個可能:一,行李箱的主人是個大條的人,忘記準備墨鏡,他的行李箱之所以這麼整齊被人事後整理過;二,他故意拿走墨鏡,為了提示我附近有情況。”
工藤優作對諸伏景光了解不深,幾面之緣足夠他知曉少年溫和細緻的行事風格,第二種可能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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