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訊問何沼的兩個警察,一個是對此案件做出巨大貢獻的李冬鳴,另一個就是梁隊長。
梁隊長十分痛心地問她為什麼要這麼做,為什麼要殺害自己的親生父親,何沼只是用平靜得宛若一潭死水的眼睛看著他,全程不發一言。
直到審訊的末尾。
李冬鳴告訴她,證據鏈完備,哪怕她不發一言,檢方也足以定罪。
我知道。何沼語氣平淡地問他,我會被判多少年?
李冬鳴起初以為何沼只是單純地想知道量刑標準,便告訴她她已經年滿十六週歲,到了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雖然她犯罪的時候未滿十八週歲,不適用死刑和死緩,但她為有預謀犯罪,影響惡劣,大機率會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無期徒刑。
這樣啊。何沼輕描淡寫道,我判的時間,竟然要比他更久。
李冬鳴愣了一下,才反應過來何沼說的人是何偉健。何偉健數年前打死了她的母親,也就是自己的妻子,但是經法醫驗屍後,認定何沼母親的死因並非那次毆打,而是常年虐待導致器官衰竭而死,所以最後何偉健沒有被判過失殺人罪,而是被判了虐待罪,服刑五年半,由於在獄中沒有生事,所以被認為表現良好,實際上只在監獄中待了三年多一點。
李冬鳴一時間說不出話來。
誰能想到並不公平的判決,最後會導致這樣的惡果。
許久之後,李冬鳴才又出聲問何沼她需不需要法律援助,他們會和檢方溝通,為她僱用一個好一點的刑辯律師。只是犯罪事實確鑿,何沼的刑期不太可能少於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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