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是一瞬間的惡念。殺一個惡人換兒子後半生,值得。
他一個普通人,什麼背景都沒有,這是他最後能做的,也是無奈之舉。
第二次作案和警方猜測得情況大致相同。李杭趁著平婉清不備,砸暈了人,將其塞進車裡,等到晚上再開車將人帶走。將二十年前對安燕做的一切複製了一遍,甚至更殘忍。人是活生生被折磨死的。
之後,他們又拋屍在稻田裡,只為讓人發現。這一次,李杭從頭到尾都沒有想脫罪。他的目的就是想給兒子找到一個最好的歸宿,沒自首的原因也只是拖延時間,爭取最後和兒子的相處時間。他也早就想好了如果到最後警方也沒找到人,他就會去自首,也算是了卻心願。
說實話我從沒後悔過我殺了她們。我覺得她們該死。網上不是有人說嘛!你不教育子女總有一天社會會幫你教育。我不過是替是社會剷除這些敗類,但我根本沒想到是認錯人。雖然我有臉盲,但我這些年早就能分辨出每個人。何況還有一雙一模一樣的鞋子。李杭的語氣從鏗鏘有力到無可奈何。
唯一算錯的一步,害死了無辜的人。
而如今他的兒子也落得一個植物人的下場。因果輪迴,都是報應。
李杭:該說的我都說了。還有問題嗎?
季時餘:我有一個問題。
李杭點頭:問吧!
季時餘:既然你只是想給兒子找一個歸宿,那為什麼要採用和二十年前一樣的作案手法?你應該不是為了引發輿論關注,所以你是為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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