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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彥直心想此次下閩南,無論二哥是落在倭寇手裡還是落在官兵手裡,只怕都難以善了,因此還在福州料理倭犯省城手尾時,就已經出印信讓吳平調尤溪、蒼峽等地能水性的機兵共二百名下閩南候命,又飛書讓蘇眉匯一筆銀子往月港交給陳羽霆。
一得到孫泰和的手書面許,他便與風啟、蔣逸凡告別,風啟留守福州,蔣逸凡回尤溪會合了李大樹北上,李彥直則與吳平南下,不日進入漳州府,徑朝福建的走私集散地月港而來。
有明一代,合法的中日貿易是以一種“勘合貿易”的形式進行的,以日本國王給大明皇帝進貢為名,帶著貨物和類似許可證的一個“勘合符”才得以入港貿易。按規定貿易使團不應超過兩艘船和兩百人,十年一次,勘合符也是十年一換。但是這麼長的週期和這麼苛刻的貿易限制根本無法滿足民間的商業需求,而商人自己組織出海前往日本做生意又不被允許,所以十年的期限經常不會被遵守,商船常常沒到期限便又來了,而且船的大小、人的數量也經常超標,這些實際上是商業利益驅動的結果。
到嘉靖初年,日本的勘合貿易權由幕府落入細川、大內兩家之手。大內氏獲勝後,於嘉靖二年向寧波港派出商團,但細川氏商船帶著已經過期的“弘治勘合”也到達了寧波港,並事先透過僱傭的明人副使買通了市舶司太監,得以先行進港驗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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