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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繁華漸欲迷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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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南華知府李晉大人的墨寶。”

“恩。”李乾一聽,有些驚訝,南華知府,好大的官,這劉員外不過是小縣城的一個酒樓老闆,怎能搞到知府大人的墨寶。

他又抬頭看了看旗幡上的三個字。

筆鉤凌厲,字型中甚至有種猙獰之感,一看就得了“裂金體”的精髓,存在感無比強烈,就像這一排臨街店面,一路飄展數十個長幡,任何人只要望上一眼,就先被這知客樓的幡棋所吸引,旁邊那些招牌文字與之相比,就如同家犬和野狼,無法相提並論。

“入木三分,裂金斷石。”李乾嘴裡咀嚼了兩遍,只覺得平生所見文字之中,這“知客樓”三個字排在前三。

原來李乾平生所好,書法是其一。

慶元國士林前賢都推崇“字乃人之精”,無論各地私塾,縣學,府學,甚至國子監,書法都是一門單獨的學科。

書法不合格,輕則被夫子打戒尺,重則退學。

即便是科考裡,書法不是單獨的課目,可文字不入考官法眼,哪怕你文章再做得花團錦簇,也是落個畫餅。

李乾十二歲那年就曾經參加過一次童子試,那也是他第一次到東陽城,那一次他就是因為字寫得太差被刷下,總算主考老師見他年幼,又見他文章做得實在不錯,才破例讓人託了一張紙條給他,上面就六個字“字不如文,惜呼!”

從那以後,李乾就暗暗發誓練就一手好字。

只是他家境貧寒,別說用紙練字,就是竹簡和筆墨消耗也不是他能承受的,後來總算從前賢書法大家那裡學得一個方法,將一缸水用木炭染黑,用竹枝蘸水在地上寫,足足寫了兩缸水,覺得有所領悟,才用自制的粗糙毛筆繼續練,三年時間,寫掉五缸水,才在第二次童子試中一鳴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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