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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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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瞬漫長得像一個世紀,好在安之從來都是不懼等待的人。她今天沒有喝酒,她很清醒,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也知道為何要這麼做。

她踏出一步就再不會回頭。

“好。”

裴雪的聲音很柔和。得到這句肯定之後,安之終於敢轉頭看他。背景是煙嵐般淡紫的天,他的眼睛在暮色裡微閃,裡面沒有驚訝,只有她未曾想到的憐惜。

“安安,”他迎著她的目光再度開口,“你慢慢說,不急。”

13分14秒,足夠她問完三個問題嗎?但是不夠也沒關係,因為裴雪說不急,他是那樣篤定,相信他們還有很長很長的時間,而他會一直陪她走下去。

“第一個問題,”安之心如擂鼓,“三年前,學長為什麼會回華中?”

她早已聽過裴雪的答案,但她還是想知道,他告訴她的,與告訴旁人的是否一樣。

“我想做點什麼,”裴雪直視著她的眼睛,“在發生了那樣的事情之後,我迫切地……想回去看看。”

安之想問他說的是哪件事,想問他回去是為了看什麼,又做了什麼。可她的嘴唇顫了起來,不及組織的詞句在她喉間四處亂撞,爭先恐後地想要往外湧。她明明沒有叫喊,嗓子卻痛得有如火燒。聲帶啞了,大腦空了,她努力了一次又一次,依舊張口忘言。

“……池冉,”她忽然說出一個名字,“你認識池冉嗎?”

不,不是她說的,是它自己不受控制地冒了出來。她怎麼敢提起池冉?那兩個字刻在她的身體裡,她念一遍,就像嚼了一遍自己的心臟,舌尖都是血的腥甜。

你認識池冉嗎?

她曾經有過類似的感覺,那一晚她從方含敏的車後座上摔下,膝蓋被磨破了一大片,鮮血順著小腿往下滴,染紅了她素白的棉襪。方含敏用棉籤蘸著碘酒替她處理傷口,而她一動不動地坐著,就那樣看著方含敏笑。

太疼了,媽媽,她輕聲說,不要用棉籤,把它倒在傷口上吧。

因為無法忍受被緩慢腐蝕的痛楚,寧願它來得更迅疾更撕心裂肺一點。棉籤滾遍傷口需要一百三十四秒,她數過,但如果將碘酒傾倒下來,只要半秒就能浸透整個膝蓋。

為什麼不呢?

她不可能逃避一輩子,既然如此,不妨直接將心臟剜出來,遞給裴雪看看。

趁他對她還能這樣溫柔,趁她對他也生出了一點信心,一點期待。

如果失敗了,今天就是他們的最後一面,她不會再喜歡他。

裴雪的手撐在膝上。他似乎想要站起來,坐到她的身邊,可是安之縮了一下,他便停住了。

“認識,”他聲音很低,像是怕驚擾到安之,“但我沒有見過她,甚至是在她……走了之後,才知道她的名字。”

“她給我發過郵件,說機緣巧合找到了我的郵箱。她讓我不必回覆,因為她只是一個講述者,而我只需要傾聽。她講了很多很多故事,每個故事裡都有一個女孩,那是她最好的朋友,如果可以,她希望我能感受到那個女孩的愛意。”

“安安,”他望著已經淚流滿面的安之,猶豫許久,還是傾身上前,替她颳去了眼角的淚。他的手也因為疼痛而發顫,但他甚至找不到疼痛的來源,“那個女孩,是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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