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張熊得知監察組下來時,激動的他直接在房子裡鬼哭狼嚎起來。
“剽竊剽竊剽竊。”
興奮的他此時吼出來的聲音都直接破了音。
“活該”
“活該”
“活該。”
“讓你惹我!老子是這麼好欺負的嗎。”
張熊也是沒想到,自己隨便說的話竟然還揭露了事情的真相。
讓你囂張,打臉了吧。
我是這麼好惹的嗎。
要不是你惹上我,你這個遮羞布也不會被撕下來吧。
我還以為你多清高呢,半天還是個小偷啊。
對了,要是《鬼點燈》下架了,那自己的書是不是就是第四名了。
第四名哎,張熊越想越激動,越想越飄飄然。
激動的張熊直接把自己珍藏多年的紅酒都拿了出來,不行了,不行了,這麼大的喜事一定要好好慶祝一下。
包租婆你沒想到吧,我才是最後的贏家。
我才是最後那個黃雀。
其實他是真沒想到《鬼點燈》真的是包租婆剽竊的包租公作者的書,
難道自己當時急中生智說兩人是男女朋友這事,還是真的不成?
現在包租婆為什麼幫《盜墓筆記》宣傳,為什麼給別的小說讓路現在都能說的通了。
幫《盜墓筆記》宣傳那是人家真正的小說主人發話了,讓路是因為剽竊的別人的書心虛了唄。
張熊當時舉報時,被問到兩本小說雖然是同一個題材小說,但小說內容重合率只有百分之二,
完全構不成抄襲。
張熊沒看過這兩本小說,真不知道這兩本重合率竟然只有百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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