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哪裡跑?”
“對呀。”包秘書長說,“一旦火燒起來,馬上就有人發現。那為什麼兇手還要準備焚屍呢?那他哪還有逃離時間?”
“問題就是在這裡。”我收起了關子,“兇手不需要逃離時間。現場的酒精痕跡是呈條狀的,從屍體的位置延伸到床沿。經過今天進一步的勘查,我們發現地面一直到門口都有酒精痕跡,痕跡的盡頭,有很輕微的燒灼痕跡。兇手是用白酒做了一個引線,在離開之前點燃,當火燒起來的時候,他已經是安全的了。”
我盯著包秘書長說:“那麼現在你知道怎麼回事了嗎?”
包秘書長躲過我的眼神,恢復了冷傲的表情:“知道了。正是因為兇手住得很近,他只需要這麼長的一條引線就已足夠,等火燒起來的時候,他到家了,就不怕被發現了。”
“對了,可惜火沒能燒起來。秘書長有悟性啊。”我戲謔地說,“不如跟著我幹吧。”
包秘書長壓制了自己的憤怒,說:“如果兇手在小區門口有車,他不也可以迅速逃離現場嗎?”
我說:“當然不能僅憑這一點。這個小區不讓外來車輛進入,小區的監控錄影顯示,沒有可疑車輛、沒有多名可疑人員在事發時間離開。別忘了,我們推測的是多名兇手共同作案。開始我以為多名兇手殺人後,分別獨自離開現場,那麼監控錄影就發現不了異常。但是兇手沒有給自己留那麼多時間足以逐一離開。要走,必須一起走。那麼,就一定會被監控錄影照下。從犯罪分子的心理分析方面講,人多,目標大,必須儘可能拖延發案時間。除非附近有他的安全地,他無須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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