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變了,大變特變。你小時候不是這樣的。”
薛瀚把玩著摺扇墜著的穗子,陰惻惻地回。
“那應該拜誰所賜呢?”
“……”
陶眠重新閉緊嘴巴。
好吧,有他的一部分錯。
薛瀚和陶眠之間的人情官司可以追溯到多年以前,大約是顧園七八歲那麼久遠。
彼時的薛瀚只是陶眠在路邊撿到的一個小孩子。
或者說……小妖怪。
那次是顧園在山上玩時,不小心被一種罕見的毒蛇咬傷。解毒的藥草有幾味山中採不到,陶眠不得不只身前往鎮上的藥房抓藥。
待他提著一串藥包出門,原路返回,路過一處拐角時,卻被一個衣衫襤褸的小孩撲住了腿。
如果只是普通的小乞丐,陶眠給些錢就罷了。但那孩子不知先前受了怎樣的虐待,露在衣服外面的手臂和雙腿都是勒痕燙傷,還有利器割過後癒合的疤,慘不忍睹。
陶眠都走出拐角十幾步了,想起小孩的一身傷,咬咬牙,轉身又回到原地。
男孩仍在,只是失去意識,昏迷過去。
陶眠把藥包收進芥子袋,一邊責怪自己,遲早因為心軟把自己坑死,一邊背起那瘦弱的小孩,尋了處醫館,給他看病。
撿來的孩子身體並無大礙,只是因為飢餓暈過去罷了。既然沒有病,陶眠想著給他懷裡偷偷塞些錢,自己離開便是。
沒想到當他剛準備把全身上下所有的錢送給男孩之時,後者卻睜開眼睛,醒了。
醒了更好,陶眠把他的想法一說,希望男孩拿這些錢換點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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