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春荼蘼一聽過兒的轉述就炸毛了。
現在是多麼敏感的時刻啊,案子的真相已經大白,但卻等著最後的宣判。這種時候,一動不如一靜,以“平”字為主,絕對不能生事,也不能給別人任何生事的藉口。畢竟古代的官員判案,不會完全依照律法的條文規定,自由裁量比較大。
德主刑輔,禮法結合,是《大唐律》的重要特徵。就是說,德在法之上。如果判官認為此罪在德行上有輕判或者重判的必要,可以在特定的範圍內加重或者減輕原有刑罰。
就春大山的案子而言,依律是杖刑。但若張糊塗認為張五娘身為寡婦卻誣陷軍府武官,用心不堪、性質惡劣、上升到婦德的高度,因而改判徒刑,哪怕只有一年呢,事情就變數多多。
要知道縣一級的衙門若判處徒刑、流刑,是要往州以上的衙門申請核准的。這個過程要經過好幾位州及縣的官吏之手,誰知道其中哪個環節有人刁難,要用大筆銀子才能順利過關?
民間有云:衙門口,朝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這話不是沒有道理的。古代百姓之所以不願意見官,一是因為教育及文明程度不夠,另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訴訟成本太高。在縣府與州府之間走一趟,不死也脫層皮,就算清白,遇到貪官汙吏,非得弄得傾家蕩產不可。
她不怕打官司,畢竟事實確鑿,提請州府核准案件也不耽誤春大山被放出來。但她怕過手的人多了會陡升變數。時間一長,這種好說不好聽的事,到底影響自家老爹的前程,還要把她那點家底全耗光了。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mobvista.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