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那討厭的男的的孩子,永不見面也就罷了。誰會想再見啊?誰還會想再弄出來再養啊?就那麼喜歡給自己的仇人養孩子嗎?
還是說就那麼喜歡自己討厭的人的孩子?
就算那孩子是那女的生的,但那女的看見那孩子不會想到自己討厭的人嗎?除非那女的天生腦子有病,那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腦子沒病,還這麼幹,那就完全不能理解了,活該去死,好嗎?
居然還有人跟我說什麼,那孩子也有那女的的一份。那是真不覺得噁心啊。被人打,被人罵,被人嫌棄,被人拋棄,居然還要養孩子。
我難以理解那是怎樣腦回路和腦子啊。
好不容易撇清關係,還要再衝回去,這種人就是好言難勸該死鬼。上輩子死了,這輩子還要死。上回被人救了,這回還是要死。
有些人就是勸不聽。
關別人什麼事兒啊?我憑什麼受這種見了鬼的人的連累呢?這種人活著活一天一分鐘對我來說都是一種摧殘。
那種人終於死了,我才能安心,好嗎?
我不能不殺那個女的。
都是那個女的,活該。
活該,活該,活該!
如果這還不能理解,那就再性轉一下。
一個男的和一個討厭的女的結了婚,被那女的強迫生了一個孩子。
好不容易和討厭的女的離了婚,不用再養孩子,也不用和孩子再見面了,不覺得天高地闊才怪。怎麼可能還想再把孩子撈出來。
怎麼可能還想再和討厭的女的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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