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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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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食人族大部分智商都沒有普通人族高,想得到的最簡單粗暴的辦法也只有這個。

“你們要是擔心,那就把他血放幹,再把活人的血注入他的體內不就行了,找準時間,那幾秒的間隙裡他死不了。”

池霖還是不太贊同,但沒再反駁。

秦煜卻若有所思。

這和他知道的血族初擁相似。

將一個正常人類變為自己的初擁者,成為自己的後代。

若是成為吸血鬼,確實可以大限度減輕痛苦,也將對大部分人類造出來的藥物免疫,不再被隨便控制。

重要的是成為血族,實力也將會比原來強。

秦煜被池陌咬過那一口以後總覺得身體比之前難受了些,或許是因為來到食人族部落,被之前的老頭用血蟲操控過,池陌感染人的能力變強了。

“行了,你們下去吧,我有辦法了。”

食人族連忙跑掉,池霖問他有什麼辦法,秦煜不能確定辦法一定成功,暫時也不能告訴池霖。

“你等著就行,我需要一點時間,看好小默,別讓他閒著無聊的時候往外跑,現在外面對他來說很危險。”

“好。”

……

抱歉,今天去親戚家拜年,好不容易找到點空閒時間寫,先請個假更著一章,後期一定回最少兩章,不會再少了

fq規定一個月每天至少保證兩章,只有一次請假機會,大家放寬心哈哈,就請這一天。

情人節了,放個小默和秦哥的小彩蛋。

情人節小彩蛋:

池陌:元塵說,記住一些重要的,日期,是一件很浪漫的事,也是愛的表現,你記得住,我們相遇的,時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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