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宗裡,如實記錄了嚴繼邦的作案動機——
嚴繼邦在學校裡的成績,一直很優異。在那些痛苦黑暗的時光裡,他曾經無數次將考上重點高中,離開漁村,當作絕境之中拼命攥緊的救命稻草。可即便成績如此耀眼的他,卻連中考都無法參加。而那輛他偷的腳踏車如果被賣掉,正好足夠支付他讀完初中最後一年的學費。
他為了完成學業,才偷走腳踏車。
不成想,這次以失敗告終的偷盜,卻將嚴繼邦導向了歧途。
最後一年了,明明只剩最後一年了……
他想解脫,卻無法解脫。
眼睜睜看著觸手可及的理想被撕碎,徹徹底底化作泡影,他怎能不怨?!怎能不怒?!
“他們哪裡是沒錢交我的學費?我爸媽的房子他們都賣了,賣的錢,全進了他們的口袋。他們不讓我去上學,是因為我快要滿16歲了,他們急著讓我去打工掙錢。我在他們家裡,還不如一隻拴在家裡看門的狗。”嚴繼邦在口供裡,憤怒地發出控訴。可是無濟於事。
揭露這一切,只會換來親戚的又一頓毒打。
嚴繼邦別無選擇。
於是那天深夜,當海底掀起的狂濤撞在礁石上,被拍碎成千萬片雪白的浮沫時,嚴繼邦頂著暴雨,悄悄溜出了親戚家的門。在風浪肆虐的碼頭邊,他找到了走私者的聚集地,也遇到了那一群將影響他終生的人。
那個時候,這群人還沒有殺警奪槍,沒有犯下聳人聽聞的“四一九”慘案……而後來那個無惡不作的大型犯罪團伙,更是還未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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