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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神之前,做個好領主 第5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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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貴族法律和帝國神皇陛下的多份詔書,與敵對異族私通的貴族,最低是褫奪貴族頭銜,最高可立斬不赦。

如果哪位帝國境內的貴族找我來問跟蠻族的合約,我就只能領他去王都找國王陛下評理了。”

“說是這麼說,可是藍龍家族你惹得起?”

“我為什麼要惹他們?”

“你怎麼沒有惹?”

“他們要鹽我可以賣給他們鹽,

他們的鍋爐被蠻族搶了,我可以讓他們用被搶奪的裝置做價入股。

他們想要長期買鹽,我可以跟他們合作開鹽礦。

總之我只跟他們說以後賣鹽的事情,以前跟蠻族的合約別跟我說,跟我說我就鬧到王都去。

他有命跟蠻族做生意,我還沒命知道呢。”

哈克終於明白了蘭特的意思,以前蠻族的合約,蘭特可以承認,一切在實際上可以照舊,但是名義上,不能承認任何跟蠻族做生意的事情。

“可是你沒有工人呀,以前那些被流放的擁魔者,現在都成了你的領民,誰給你挖鹽礦呢?”

“根據已知的蠻族出貨量來看,我這次帶來了大概兩次的交貨量,也就是我如果能在半年內找到新的製鹽方法,就不用把擁魔者放到鹽礦裡。”

“嗯,可是半年之後怎麼辦?”

“現在還沒有想好。”

“最多3個月,你就得想出辦法。你能拿到兩次的鹽不是偶然,冬天鹽礦本來就不工作,會提前準備出兩次的量。

鹽礦那邊本來開春就晚,就算開春了,恐怕也需要收拾好長時間才能開採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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