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祝纓也不用拿本子,就口述了之前與各族分別訂立的約定,現在這次修訂《公約》就是在此基礎上的完善和修改。
開宗明義第一條,就是講這個《公約》的來歷,就是祝纓主持五縣定的以後的“正規化”,要各族進山之後都遵守的。這個《公約》的原則是,為了維護五縣的和平秩序,做為以後有糾紛時的依據。
祝纓道:“我再加這一句,‘法為人所用,不為削足適履,故依實情而定公約’。是說,一個人買了雙新鞋,鞋子小了,不合腳,為了穿鞋就把腳上的肉割去一塊。”
郎錕鋙哈哈大笑:“有這樣的傻子嗎?”
祝纓道:“我這兒有一套全的《律》,你要為了省事兒,可以拿去抄。”
郎錕鋙不笑了,因為他突然想到了仇文,他警惕地四下看了看,心道:還好,沒帶他。
接下來,祝纓將這個《公約》適用的範圍加以規定,東線北從塔郎縣往南到阿蘇縣與原南府的交界,北線是大江,西線至今到花帕族的部分地區,過那道長而險的山谷之後再往前三十里,即祝纓的別業與藝甘家交界之處。
南線,就是阿蘇縣的南境。阿蘇縣的範圍有點特別,它的更南方一點傳說是有海,但很少有人過去,大家也說不清楚究竟南邊有什麼,蘇鳴鸞等人也沒到過海邊。這就是如今山裡的現狀,邊界模糊、統治模糊。但是祝纓在畫圖的時候,大筆一揮,假裝往南有海,阿蘇縣就直到大海,反正她給寫下來了!蘇鳴鸞表示滿意。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mobvista.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