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歲還說人家早戀?你有病吧。”
梁頌晟少有的煩悶,“嗯,腐朽的觀念我會改。”
鍾嚴不想再添火,轉而問:“你怎麼知道他談戀愛了?”
梁頌晟:“不確定,沒有充分證據。”
鍾嚴:“懷疑的理由呢?”
“他不希望我在家,每天反鎖房門,陽臺掛著連衣裙,兜裡還塞著絲襪。”
鍾嚴越聽越魔幻,“他、他把異性帶家裡了?”
“他說沒有。”梁頌晟:“應該只是買了衣服打算送她,或拿回家清洗。”
鍾嚴絞盡腦汁,“有沒有可能,衣服是他朋友的?我的意思是關係好的異性朋友,不是談戀愛。”
梁頌晟起先也是這麼想的,但把女性絲襪塞進貼身穿的睡褲裡,如果不是戀人,這個行為太越界了。
他寧可相信餘念交了女朋友,也不願意相信他有不文明的癖好,例如,拿女性衣物意.淫。
鍾嚴:“你的意思是,他喜歡異性?”
梁頌晟:“我簡單問過,差不多。”
鍾嚴:“……”
怪不得這麼發愁。
要是小男孩還能鬥一鬥,這取向都不一樣,根本沒有斗的資格。
“當初你就沒發現他的性取……”鍾嚴卡住,想起他倆剛定婚約的時候,那孩子才幾歲,懂個屁。
鍾嚴頭疼,“你要不找他談談?”
“談什麼?怎麼談?”
鍾嚴嘆氣,“算了,直接談更尷尬。先靜觀其變吧,就我帶實習生的經驗,大學的愛情多數沒戲,他們心智不成熟,談戀愛大多圖個刺激和新鮮感。也就三個月,最多不超過半年,特別是大學畢業以後,基本都分道揚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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