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開啟的廚房窗戶到過道,再到助力車的位置是一條直線,大約有十米的距離,投擲火源的可能性確實存在。
不過,廚房的窗戶外面是自家的院內,院牆又很高,院門又是完好的,徒手攀登進來的可能性倒是很小。
我順著被燒燬了扶手的樓梯小心翼翼地來到了二樓。
二樓上來就是一個小廳,小廳中央應該原來擺放著一張玻璃茶几和幾把摺疊椅子。不過現在都已經被燒燬了,留下了玻璃熔化又冷卻後的痕跡,還有幾把摺疊椅的金屬框架。小廳的周圍有四扇門,分別是三個臥室和一個衛生間。
我之所以能看出三個房間都是臥室,是因為每個房間的正中間都有席夢思被燒燬後留下的鋼絲彈簧。
主臥室在北邊,門已經坍塌,燒焦的主要是正面,而且焚燒痕跡一致,說明起火了以後,這扇門是關閉的,這和其他兩個臥室的門有外重內輕的焚燒痕跡不同。五具屍體都集中在主臥室裡,兩名大人和大兒子的屍體都擠在北邊飄窗臺上,三歲的女兒阮苗的屍體在飄窗之下俯臥,十個月大的嬰兒屍體壓在阮苗的屍體之上。
看起來,死者在發現起火之後,關起了房門,並且遠離臥室南側的房門,集中在北邊的飄窗上,嬰兒是被男主人或女主人抱在手上的。火勢蔓延到房間之後,三歲的阮苗耐受力最差而伏地死亡,隨後才是三名大人。大人死亡後,手裡的嬰兒屍體滑落到了阮苗的背上。總之,主動避火的行為痕跡在這幾具屍體的狀態上還是清晰可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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