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關鍵是拼接的指紋。”顧紅星說,“要證明裡面被翻亂的櫥櫃上的指紋,和外面茶杯、小碟上的指紋是能拼接起來的。”
“還有足跡也很重要。”馮凱說。
“如果是平面足跡,讓我比對同一,我不敢說。”顧紅星說,“但是我們提取到的是立體足跡,那磨損的痕跡比對,就很有證明價值了。”
“這個我懂,你當天晚上是做了一個和鞋底差不多的東西。”
“那是石膏模型。”
“兩個鞋底一比較就行了。”
顧紅星想了想說:“那我們還是連夜拍一點照片吧,用你的ppt法來和他們解釋,會比較好說明。”
“指紋可以拍,鞋底你直接帶過去不就好了?”馮凱說,“兩個一比,一目瞭然。”
“好像,帶一隻鞋子去別人辦公室,不太吉利?”顧紅星想到了自己上一次帶著女工的鞋子去局長辦公室的情形,有些顧慮。
“隨便你,我是在想,明明一個立體足跡挺不錯的,硬是又變回了平面的,能說得清楚嗎?”馮凱說。
“只要能拍得清楚,就能說得清楚。”顧紅星很是自信。
兩個人回到了辦公室,從櫃子裡拿出了案件的物證:指紋卡、鞋子、石膏模型。
“這麼多東西,都塞在你的櫃子裡啊?”馮凱說,“那要是丟了怎麼辦?弄亂了怎麼辦?以後案件多了,你櫃子還能放得下嗎?”
“你的想法和我不謀而合了。”顧紅星說,“我之前已經和檔案室的大姐說了,希望她能騰一個檔案架給我,專門存放這些案件的物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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