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希望我們離婚嗎?”易叔青問他。
路昭搖搖頭:“這是你們的事,我管不了。但是我會一直支援媽媽的。”
易叔青點點頭:“去民政局離婚得雙方同意,他大概不會同意,因為離婚後,他自己沒有收入,也不能再住我的職工宿舍,他沒有那麼蠢。”
路昭便問:“那要怎麼辦?”
易叔青淡淡笑了笑,目光堅定:“起訴離婚。”
住了三天院,複查後易叔青恢復得不錯,路昭便帶著母親出院了。
由於母親決定離婚,路昭便沒有揹著他回家。
醫院附近有許多家庭式小旅館,提供帶廚衛的一居室、二居室,給陪護病患的家屬住。路昭找了一家相對安靜的旅館,挑了一間亮堂寬敞的一居室和母親一起住下。
住所定下來,易叔青便著手整理醫院帶回來的各樣單據和影像照片,用來當做傷情證明材料,然後開始寫訴狀。
路昭第一次發覺,母親原來是這樣勇敢果斷,只要下定決心,就立刻著手去做。
雖然弟弟的溺亡是個傷痛的意外,但這個意外讓母親終於認清了父親的本性,倒也不算一件徹頭徹尾的壞事。
想到可以永遠離開那個噩夢般的男人,帶著母親一起到首都開始新生活,路昭心頭就一陣雀躍。
這是他出去讀書後樹立的夢想,沒想到這麼快就可以實現了!
母親準備著起訴事宜時,路昭抽空去了一趟林老師家。
原本他該一回老家就來拜訪林老師,可家裡遭逢如此變故,母親又躺在床上動彈不得,只有他一個人忙上忙下,實在抽不開身,登門拜訪的事只得拖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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