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人竟然也會來參加這樣場合,樂歡盈果然是厲害。
我從《京客》辭職之後也在同行聚會上見過幾次,但是都匆匆見了點個頭,從來沒有深談。這次也是照舊。
他隨大流跟一桌子人一起祝新婚夫婦新婚快樂,也沒多說什麼。
直到我陪著明雨敬過酒,換掉了旗袍,送她去新娘房裡休息,終於有時間出來去衛生間,出來卻正好在走廊盡頭的陽臺上看到捏著菸頭的他。
兩廂對視,我不好再走,只得又打了個招呼:“趙總。”
他招招手,“借個火。”
我從口袋裡拿出伴娘必備的打火機,遞給他。
這個人拿到打火機,手裡的煙轉了轉卻沒點燃,笑:“今天樂歡盈要發幾篇稿子?”
“一篇人物稿,三版新聞稿還有下午一個媒體群訪。”
名人不說暗話,這樣的時機,樂歡盈必須要給鄒航做一波公關,安撫粉絲或者鞏固人設,需求是擺在那的,不可能不利用。趙緙是行家也沒必要瞞著。
“人物稿是你經手了?”
“嗯。”
趙緙突然低笑了一聲:“那時候就不該答應曾源借你去給他們寫那幾篇娛樂稿。”
我一怔,這話是什麼意思?
各組總編借別組的記者寫稿是常見的事,怎麼他還跟趙緙商量過?
卻又聽趙緙問:“這幾年的宣傳稿寫得過癮麼?”
這話我就更不知道怎麼回答了。
如果不是他發問,那就可以理解為同行在擠兌我失掉了記者本職初衷,淪為宣傳工具,但是他這個資歷和段位,沒必要這麼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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