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那年, 有一天晚上,顧含青被薄諺叫去。
到快凌晨的時候,她準備回去, 剛離開包間就被跟出來的人攔腰抱住, 帶去了隔壁的空包間。
那人進去後就開始脫她的衣服, 她怎麼掙扎都逃不掉。
都快絕望的時候,她的手無意中打到了桌上的杯子。
她抓起杯子狠狠一砸。
男生因為這聲響停了下來。
顧含青抓住了一塊碎片, 不是對著他, 而是抵著自己的脖子。
聞到血腥味,男人鬆開她, 開了包間的燈,笑了笑說:“含青妹妹脾氣可真大。”
顧含青渾身發冷, 身體抖得不行,手卻緊緊抓著玻璃貼著自己的脖子, 鋒利的玻璃嵌入了她的掌心,幾道血痕沿著她的手臂往下流。
“放我走。”她的語氣又狠又決絕, 脖子上也被劃出了血。
這些人她一個都惹不起。她不能把玻璃對著別人, 只能對著自己。
男生見她是來真的,就沒再碰她,開了兩句玩笑就把她放了。
顧含青也給了人家臺階下, 當作無事發生。
這件事很快在薄諺那圈人裡傳開。
自此, 他們都知道顧含青骨子裡是個不要命的人。
他們這些人雖然玩得肆無忌憚, 但絕不像電視和小說裡那樣無腦,相反,他們大多數精明得很。
弄死一隻寵物可以,但如果自己可能會惹一身腥就沒必要了。
只有腦子不好的、突然暴富飄了的,還有真把自己當回事的普通富二代才會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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