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聽說了這件事情之後,第十中學附近不少商鋪都主動傳送了一段監控影片到第一中學校長的郵箱裡。
那些監控影片都顯示,馮晉是當天下午五點二十分走出的第十中學的校門。
正常情況下,他至少需要十五分鐘的時間,才能走到事件發生地。
也就是說,馮晉是在五點三十五分的時候抵達的事故發生地,然後才發現的歐陽瑞。
而他報警的時間是五點四十分。
可是在馮晉的描述裡,因為那天長河發大水,他足足在河裡折騰了二十多分鐘,才終於把歐陽瑞救上了岸。
所以他顯然撒謊了。
事情到這裡還沒有完。
隨後,警察局透過調取長河下游的一座公園裡的監控影片發現,就在馮晉報完警的二十分鐘後,扶城從上游飄了下來,並且在幾分鐘後,艱難爬上了岸,隨後他就暈厥了過去,直到深夜時分才終於清醒過來。
但即便是這樣,還是不能證明馮晉撒謊了,救人的是扶城。
萬一馮晉那麼說只是為了誇大自己的功勞呢?
萬一扶城當時只是一不小心掉進了水裡了呢?
所以歐陽震華直接回了家。
看到他回來,正在老師的指導下陪著小阿拉斯加做靈敏度訓練的歐陽瑞直接就停下了手中的動作,然後小跑著衝了過去:“爺爺,你不是說你今天下午有事嗎,怎麼這麼早就回來了?”
歐陽震華從上衣口袋裡拿出一塊方巾來,給他擦了擦額頭上的熱汗:“遇到了一點事情,暫時解決不了,就先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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