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
“正常人哪有把日記寫得這樣仔細的,你們查過她在網上的所有資訊沒有?”
2014年正月初四,一起弒父案,警局裡上上下下鬧翻了天。審訊室裡傳來女孩兒微弱的呻吟,方才還在門口叉著腰問話的警察一錯腳衝進屋裡去瞧。
“布拿出來,她要說話!”
“不能拿啊張隊,她要咬舌自盡怎麼辦?她有無痛症啊。”
“啥年代了?你拍戲呢?”被喊張隊的男人氣不打一處來。
“她哥呢,說什麼了嗎?還有那個江知夏,剛才不是打電話了嗎,現在來了沒?只要是日記裡提到過的人,你們都去給我找來。”
像是聽到什麼關鍵詞,陳初費勁兒地眨眨眼,糊了半邊臉的血在她暴露於空氣中的肌膚之上黏膩著,白淨,瘦弱,一雙眼睛大而空洞,半散落的黑色髮絲浸成一縷一縷的在耳邊搭落。
男人上前一步捏著她的下巴,輕取出口中的布團。
別提殺一個成年男性了,任憑誰見了她會相信這樣一個人能有勇氣把刀攥緊呢。
可事實上也偏偏是如此。
沒有誰願意再面對那樣的場景。傍晚六點半,警局接到一成年女性報案,說是丈夫被殺,是女兒作案。趕到現場的時候刀在女孩哥哥手上,左手手指斷了一根。報案的女人死活拉扯著喊這和她兒子無關。她指著受害者身邊站著的那個被濺了一臉血的女孩嚎啕著喊,是她,那個瘋子,她親手殺了她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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