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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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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別說是什麼族的,心緒一向波瀾不起的路崢蹙起了眉,“我是個男人。”

而那個年輕人也是個男孩。

“男人又怎樣?是人就成啦。”

卡旭理所當然道:“感情的事,本就沒有標準吶,是男人女人,哪怕不是人又怎樣,喜歡就成啦。”

幾個外地人面面相覷,臉上滿是震驚。

卡旭依舊熱情地邀他們轉移陣地去阿祖的院子,但聽出不妙的林雙卻不敢繼續把路崢往火坑裡推,“我們不吃了,導,咱們明天還得去考察,要不先走吧?”

“林哥說的對。”趙徐之也不敢待了,這地方的人實在奇怪。

路崢看了眼手上的花冠,將它遞給卡旭,“麻煩你還給他,我們就先走了。”

卡旭哪裡敢接,這是麗龍主給路崢的,說不定阿圖盧就在哪個角落看著,麗龍上天入地,就沒有能躲開阿圖盧耳目的地方。

就這樣接過,是會倒大黴的,“不成不成,你這是什麼意思?不想要,當時怎麼不拒絕他?”

當面爽利拒絕是不會怎樣的,頂多叫那白麵皮的麗龍主落寞一會。

這背地裡將麗龍主送出的花冠拋下逃走,那不僅是對麗龍主不忠,還是對山神大不敬,這是得罪阿圖盧,得罪整個麗龍族的!

“山神?”林雙是個唯物主義者,完全不信,“真的假的?”

‘轟隆’——早就晴朗的夜幕突然劃過一道閃電,噼裡啪啦,映的半邊天猶如白晝,連帶卡旭看他的眼神都有些不善。

林雙被趙徐之捂住了嘴,都在人家地盤上了,真的假的,還是識時務者為俊傑。

吉木急的直撓頭,當地人都有所耳聞麗龍人獨特的風俗與強悍的民風,想這樣大搖大擺的離開,不現實,興許還沒走出林子就被抓住了,所以他才說要儘量入鄉隨俗,但也的確不能隨俗到把路崢留下做贅婿啊。

“不告而別的確不好,”路崢捧著花冠,這也是他們不懂當地風俗鬧出的誤會,“我去見他,和他說清,再把這個還給他。”

阿祖的院子裡極熱鬧,作為麗龍族最大的長輩,年近八十的希澤莎已是一頭華髮,照舊利落的盤起,蓄在頭頂,簪花繫繩,捯飭的乾淨,一絲碎髮也沒有。

希澤莎身子骨也奇好,她的大女兒都已經要小輩攙扶才能走進院子裡,這老太太卻連柺杖都不樂意用,就是近兩年來,爬木樓上下是有點困難了,不然今日麗龍主的梳妝,她也該去幫忙的。

輕輕摩挲著麗龍主的額頭,希澤莎提起方才聽到的樂聲,語調有些寬慰,“你遇到了想做搭襟的人?”

“是啊,阿祖。”麗龍主輕輕點頭,“他是我在人群裡,看到的最亮眼的那個呢。”

“那就好,那就好,她人呢?讓我看一看。”

“頓沙去找了,他是外鄉人,不知道該跟上轎子。”麗龍主是想叫頓沙提醒那人一聲的,但頓沙一直在跟普爾薩爭論。

“外鄉人?”希澤莎充滿褶皺和老繭的手一頓,“你看上了個外鄉人?”

麗龍主點頭,“是。”

希澤莎默不作聲收回輕撫麗龍主額頭的手,“那你就該知道,他遲早會離開,因為他並不屬於這裡。”

“蘇和,你的這個選擇很沉重。”

蘇和不懂阿祖口中的‘沉重’,哪怕想到選中的搭襟註定會離開,也不覺得傷感。

畢竟,他從小接受的阿圖盧式感情教育告訴他:“我們本就不祈求終生相伴,不是嗎?”

在麗龍人的感情教育裡,沒有傳統愛情意象中長情的描述,海枯石爛地久天長,對他們來說都是空談。

他們所追求的愛,就在一瞬,只那一瞬的真心,能有摧枯拉朽燒山之勢,有可將心肝取出天地為鑑的真情,有世間萬物寂滅此間獨餘你我長存的不渝,就足夠了。

麗龍人,不相信永遠,也不需要永遠,一瞬足矣。

第06章 裝樣子

商討下,吉木也贊成路崢所說的友好解決爭端,去真誠道歉並‘退婚’。

畢竟這種信仰傳統多的少數部落,還真有些住在雨林裡未退化的野性和血性,要是因為這件事,起了衝突,得罪了原住民,他們四個也是胳膊擰不過大腿。

萬一被埋這林子的哪個無人問津的角落就不好了。

這種熱雨氣候,死個人那是相當容易毀屍滅跡。

前往阿祖院子的路上,正巧遇到了來尋路崢去阿祖母屋的頓沙,這哥們喜氣洋洋的,和哭喪著臉的林雙趙徐之等人對比鮮明。

到底還是孩子們,經不住事,他們已經開始腦補談判失敗,路崢被扣下做神子新娘子的場面了。

這畫面好笑中透露出一絲悲壯。

林雙總覺得這怪他手賤那一把,生生將義父推入婚姻的墳墓。

雖然是和小美人結婚,但墳墓就是墳墓,更何況他義父看樣子壓根不喜歡男人,這就是強人所難了。

路崢壓根不知道兩個學生揹著他在嘀咕什麼,他想先和頓沙談談,因為看起來頓沙是守在那個年輕人身邊說的上話的一把手。

可頓沙和儒雅紳士、講話注重修養和條理的路崢不同,甚至因為太開心,他也沒有什麼先聽別人講完話再說話的禮貌了,連珠炮似的發問:“您叫什麼?多大了?看樣子你們是來旅遊的登山客?要在這裡待多久?家在哪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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