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今年快到四十四歲,肯特先生今年快到三十七歲,兩個人也只相差六七歲罷了。
“然後呢?”
“他是個老外嘛,又是外交官,他說必須保證你的人身安全,警察也不能不管。你昨晚報案了,他們就給立案了。我跟你說哦,你別去見她,別心軟,懂不懂?你媽媽可不是什麼軟塌塌的女人,許二鳳當年肚子裡有個孩子,就是被她打沒了。她心狠著吶!”
確實挺狠的,但那也是渣爸爸當時不做人。不過這個屬於他們大人的陳年舊事,張文雅不予置評。
“我不會見她的。綁架是公訴案件,也不需要我出庭,警察說需要我錄口供嗎?”
“好像要的,肯特先生說明天陪你去公安局,錄了口供,我們就回上海。”
*
再回上海,恍如隔世。
要說張文雅以前對季青青還有那麼一點點“母女之情”,現在也完全不存在了。只是因為血緣關係就必須忍受,太令人抑鬱。
很難說季青青會被判幾年,她特地買了一部《刑法》來研究,綁架罪一般是十年以上到無期,但情節較輕只判五年到十年,她和季青青是母女關係,很有可能季青青只會判最低的五年。
這還是因為她是外國外交官的“未婚妻”,不然季青青頂多就是一個口頭警告完事。
不過,至少開庭前季青青都會待在拘留所,不可能再來找她。
戒指已經還給肯特先生,就是一枚臨時買的素圈金戒指。肯特先生還挺不好意思的,解釋了好幾次這是沒辦法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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