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尤其是單身的年輕姑娘獨自去飯店吃飯,在這個時代多少有些讓人側目。若這事發生在幾十年後,那就不是什麼大問題了。可現在嘛一個女人自己下館子,不是太有錢就是...不正經。
洪丹匆匆吃完飯,便又去了派出所。在那裡等到席徵上班後就又對席徵說了一回崔星輝與賀之亦這對「兄弟」間的矛盾,希望可以透過這種說法讓崔星輝減輕罪名。
人家是兄弟,什麼造謠不造謠的,那是家事。
席徵剛開始還叫了個同志過來,兩人一邊聽一邊認真做記錄。可聽著聽著就發現這個叫洪丹的女知青多少有些不著調。
放下筆,席徵有些不耐煩的打斷洪丹追憶年少時光,而是非常認真嚴肅的告訴洪丹,不管出於何種目的,錯了就是錯了,法律只看結果。
“我們執法程式沒有問題,有什麼問題你去找原告,若是原告願意和解你再過來吧。”
洪丹:“……”
悻悻的被席徵打斷又打發出派出所,洪丹看了一眼手錶這才不得不回村。
冬日天黑得早,不早點回去她會害怕。
怕黑,也怕雲團團口中的野狼。
洪丹一定不知道,如果不是她中午吃完飯就去了派出所,她回村的路上肯定會遇到點什麼人什麼事。
崔星輝只涉及造謠,所以他的案子是最先判下來的,刑期兩年七個月。剩下的四人,賀之亦在瞭解到那四人判不了多久,出獄後還會回村子後便沒追究他們的故意起鬨誣陷,第一時間將自己從這件事情裡摘了出來。並且還告訴那些人,如果不是崔星輝,事情也不會是這樣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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