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話,不能信!
但有人報案,門口又聚集著大量的群眾,他們不得不按規章辦事,只能訊問宋謹言。
領隊的警察,是附近派出所的所長,姓王。
“小姐,請您把一萬塊錢拿出來,讓我們檢驗。”王所長走到宋謹言身邊,對著她說道。
宋謹言看見王所長,也不慌張,回頭看著高行長問道。
“高行長,如果警察證明我的錢沒問題,是你們銀行職員汙衊我,銀行是不是該承擔責任,給我道歉。”
“還要對我進行精神賠償?”
“這……”高行長臉色愁苦,一時間不知道該說什麼。
秦香香見警察來了,宋謹言還是一如既往的囂張,臉色更加不悅。
她是銀行職員,懷疑儲戶錢財來歷不明,是她應該做的!
她佔著道理!
秦香香尖著嗓子冷笑:“你的錢來路清白是應該的,銀行憑什麼給你道歉?”
“還想要精神損失費?你瘋了吧!”
宋謹言沒有搭理她,而是看向出警的民警。
“警察同志,我也要報案,控告秦香香人身攻擊,侮辱他人,濫用職權。”
宋謹言說出報案理由。
把圍觀的老百姓們,瞬間就給逗笑了。
“她也要報案?!”
“沒聽說過侮辱他人也能報警的,誰沒罵過人,誰沒胡說八道過,這也叫犯法?”
周圍人議論的話傳入宋謹言的耳朵裡,她這才反應過來。
這個年代治安較差,吵架,打架稀疏平常,只要沒死人就不犯法。
“她公報私仇尋釁滋事,已經違反了《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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