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見過這麼積極的被告。
盧栩有一陣子常來京兆府,他和盧栩沒說過話,也算臉熟,於公於私都不想讓盧栩吃悶虧。他還生怕盧栩膽子太小,不敢反駁呢。
京兆府尹:“你說。有什麼想說的,都說清楚了。”
盧栩:“草民有幾個問題要詢問他們!”
京兆府尹點頭:“問吧。”
盧栩得了許可,挪挪屁股一轉身,開始反客為主:“你說你是昨日在月輝樓買的點心,那我問你,你昨日買的是哪樣點心,名字是什麼?名字不記得你就說長什麼樣,長什麼樣不記得你就說口感,總不能你都吃中毒了,不知道什麼味兒吧?”
對方:“……我只吃了一小口,不記得了,已經壞了,嘗不出味道。”
盧栩:“剩下的呢?”
對方:“自然是扔了。”
盧栩:“告我你都不留證據嗎?空口白牙你說是就是啊,大人,他沒證據,冤枉我!”
京兆府尹:“你……”
對方:“壞了的東西我自然不會留著!”
盧栩:“那好,就當是你扔了,你吃的是什麼顏色總記得吧?”
對方:“……”
盧栩:“要不我幫你想個理由,你色盲,分不清顏色。”
對方怒道:“是黃色!”
盧栩:“哈哈哈我昨日做的明明全是綠色茶糕,怎麼會有黃色,冤枉我也請低下你高貴的頭顱,先去店裡看一眼做做功課?”
對方:“就是黃色!”
盧栩:“大人,他冤枉我!”
京兆府尹才欲開口,只聽盧栩壓根不停,噼裡啪啦繼續說:“昨日我店中的客人都可以為我作證嗎,常賣的黃色點心材料不夠了,我賣的全是綠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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