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倫打發戴李二人去辦事後,獨自來到了大sir陳澤昆的辦公室。
“pi費,找我有什麼事嗎?”陳澤昆問。
“大sir,我想申請更換私人佩槍。”
陳澤昆皺眉道:“私人佩槍,什麼意思?”
“簡單來說,就是我私人掏錢從國外進口一些短槍,在警隊登記後做為我個人的警用佩槍!”
“你這不是搞特殊化嘛!”陳澤昆不豫道,“況且佩槍是不能夠帶回家的,而單獨管理你的私槍,又將開銷一筆納稅人的金錢。”
費倫聞言,心頭頗為不爽,語氣不覺生硬起來:“但我堅持認為目前的點38佩槍不利於我在重案組開展工作。”
“你堅持認為什麼?給我個理由。”陳澤昆道。
費倫面色一肅,道:“理由有三,第一,點38有效s" />程太短,威懾力不足;其次,容彈量太少,只有六發,一旦再遇到光景街那樣的劫案,交起火來殊不樂觀;最後一點,也是最致命的一點,點38s" />速慢換彈更慢,這完全是在拿一線警員的生命開玩笑。”
“你說的這些我何嘗不明白,至於換裝與否,上面自有考量,不是你我一言可決的。”陳澤昆攤手道,“而你申請私槍,就現階段來說,是絕對行不通的。”
費倫似早料到了這一點,道:“大sir,那我申請改槍,這總可以吧?”
其實千禧年的時候,港島警隊已經有給特殊部門換裝的意圖,正在醞釀之中,費倫也就想提一嘴,讓上面引起重視,實際上對他來說,甭管是點38還是格洛克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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