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的日期最終是宋明順和林父一起敲定的,也聽取了盛蕭的意見,畢竟他還在留學,要迎合他的空閒時間。
將訂婚日期定了下來,當天晚上,林譚為了“慶祝”請盛蕭吃飯。
兩個人打算在家裡吃一點省事的東西,於是就買了很多肉和昂貴的蔬菜回家涮火鍋。
林譚手裡握著橘子汽水易拉罐跟對面的盛蕭說:“恭喜恭喜,馬上就要訂婚了,喜結良緣,幹一個。”
盛蕭最近總是苦笑,他給了林譚一個白眼,在林譚期待的目光裡,慢悠悠地拉開易拉罐,然後也沒跟林譚碰杯自己喝了一口。
林譚嘖嘖一聲,不等著跟盛蕭碰杯了自己喝起來:“哎,盛蕭,什麼時候回去訂婚?”
“把訂婚宴定在了二十天之後,你要跟我一起回去嗎?”
“去,當然去,你現在對那女孩一點感覺都沒有,我看看你是怎麼演戲的。”
兩個男人把買回來的肉和蔬菜都吃的幾乎見了底,水蒸氣從鍋裡往外滾。
盛蕭撈了撈鍋底:“我想學寫歌。”
“什麼?你想學什麼?”
“學寫歌!”
“你不好好學怎麼管理公司你學這個幹什麼?”
盛蕭搖搖頭:“我總感覺能用上,這一次林小霜一炮而紅,緊接著我們的照片就全世界知道了,讓我有點啟發。我現在走的每一步都在姓宋的計劃裡,我總得有點什麼東西是超出了他的控制的。”
“說的有道理,想學就學吧,活到老學到老,沒有壞處,我支援你。”林譚笑起來眼睛眯了起來,“等你會寫了,給我寫上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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