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施世朗比他想象中執拗,不僅沒有被他喝走,反而天天守在他家門口,不分場合地跟他糾纏,也毫不顧及他自己的名譽,一而再再而三地跟自己反覆提起那晚發生的事情。
那天早上,他回到報社的時候,一個同事突然走了過來,說他週末時去看望他的表姐,在屋裡聽到上面的樓層傳來爭吵聲。
他隨口問了一句,然後被他的表姐告知是一位很出名的畫家跟樓下的鄰居起了爭執,具體情況她不太清楚,但這種爭執已經有一段時間了。
新聞人對這種事情最是敏感。
他記起明決也是住這棟樓裡,便想著來問問他,看他認不認識這位畫家或者清不清楚具體什麼情況。
明決跟他說不了解,然後把他打發走了。
那位同事離開後,明決意識到了一件不容忽視的事情。
這樣下去,施世朗受侵犯的事情遲早會被公眾知道,他不能再待在唐樓裡面了。
傍晚下班,他一回到唐樓,就告訴關先生,讓他通知施世朗搬走。
他本來想的是搬得越快越好,施世朗最好立刻搬出去。但考慮到已經天黑了,他還是把時間寬限到了第二天。
明決自省,他在處理自己與施世朗的事情上,用的方法庸鈍且笨拙。
而當施世朗在清晨的餐廳裡,一字一句地訴說他對自己的愛時,明決才發現,自己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蠢人。
他既看不見施世朗對自己的用心,也看不見自己對施世朗的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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