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腦海裡閃過一個念頭,真想分家。
可眼下還是先做起了玉米烙。
玉米烙是個簡單但失敗率極高的甜品。
玉米要選嫩的,先下鍋烘烤之後,裹上澱粉。
鍋內熱油,放入玉米粒鋪開,油要多,玉米粒儘量參差落著,不要太厚。
嫩玉米熟的快,定了型就可以出鍋,再撒上些許白糖。
色澤金黃,仔細瞧著呈蜂窩狀,一口咬下去有咔嚓的響聲,吃著卻不費勁兒,牙齒能輕鬆的破開玉米表皮,嚐到裡面滾燙香糯的玉米肉。
香卻不膩,甜不粘口,嘴裡留著的是濃熱的玉米香。
“真好吃啊!”趙勝男驚歎,“剩下的也做玉米烙吧。”
她方才瞧著宋滿冬做了好大一個玉米烙,還以為夠吃了,沒想到一人一塊,幾口下肚,根本不過癮。
“烤玉米也很香的。”宋滿冬搖搖頭,而後說出根本原因,“而且,這個太費油和糖了。”
趙勝男想起來自己空空如也的口袋,訕笑,“那還是吃烤玉米吧。”
“我先把豆角炒了。”宋滿冬不急著烤玉米,而是道。
玉米太少,一人只能分半截,頂多是個開胃菜,晚飯還是得吃。
正好的豆角根根分明,入鍋炒香。
老豆角有著獨特的口感,外面又裹了麵粉,從外到內是三層不同的咀嚼感,糯、韌、嫩。
炒制時放過辣椒,微微的辛辣被內裡的嫩甜緩和過來,讓人吃的吃的一口跟著一口停不下來。
捧著碗都沒工夫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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