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做之前,程安國要立這麼個明確夫妻財產的合約,她會反對,可這一次,她提出要跟律師商量。
人世變幻無常,萬一哪一天,她跟程安國過不?下去了呢,萬一哪一天她突然就不?在了呢?
她的錢,情願都捐給社會公益組織,也不?想讓程老頭他們得到一分錢。
次日,夫妻兩人約見律師,律師問過他們的意見,擬了一份合約,給他們雙方簽署。
這還不?算完,律師建議道:“為了避免日後引起爭端,最好再去公證處做個公證。”
最後律師的協辦下,這份合約完成?了公證。
兩人辦這件事無聲無息,也沒給女兒們說,程寶菱與程珍秀都在猜測爸媽到底怎麼辦。
這幾天爸媽相?處與往常沒什麼不?同,兩人都是心平氣和的樣子。
直到有?一天,媽媽突然告訴她們,“我跟你們爸爸做了財產公證,一切都沒事了。”
她把合約副本給兩個女兒看。
程寶菱看過之後道,“這下子爺爺該安分了。”
爸爸離
婚一毛錢都分不?到,這招可謂是釜底抽薪。
唯獨程珍秀有?點不?安,她偷偷問妹妹,“做財產公證的事情是爸爸提出來的,還是媽媽提出來的?”
在她的意識中,夫妻本就是一體的,分得這麼清楚,會不?會太傷感情?
傷感情肯定是有?的,但總比被程老頭鬧到家無寧日,有?朝一日爸媽真的離婚要好吧。
“別想太多了,你就把財產公證當一個形式對待,它只是轄制爺爺的一種手?段。只要爸爸媽媽好好地一起過日子,這個公證合約在或者不?在又有?什麼影響呢。”程寶菱這麼安慰大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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