煥依依掛了電話,沒有答應煥景辰的條件,盧明也沒有追問她的決定。
最終,她還是回了南楓苑的房子。
都這樣了,她還有什麼好怕的,窮比死還可怕。
家裡還有兩套煥景辰去印度出差時帶回來送她的特色禮物,是一套純金的餐具,另一套是純銀的,雖然有些土,但是特別豪。
這麼實在的禮物,可比他平日裡愛送的那些徒有虛名價格虛高華而不實的東西更保值。
因為金價堅挺,並且一路都在穩漲,拿去兌錢可以實打實稱重換錢,反倒是那些珠寶鑽飾中看不中用,買的時候死貴,出手轉賣都會被回收商砍大刀。
那時她收到這份禮物的時候簡直樂開了花,一直抱著金碗金壺愛不釋手,煥景辰都忍不住笑話她竟然喜歡這種浮誇之物。
還好當初她覺得黃金年年都會漲價,放自己手裡更划算,所以才沒有拿去賣,剛好現在能救救急了。
再過兩天就是工作室的發薪日,平時她會把上個月的收益結算以後按比例分發給另外三個成員。
拿兩個小酒杯或者勺子去換錢,也不知道夠不夠用?
煥依依捧著金碗心痛欲絕,一會掂掂酒杯,一會掂掂勺子,它們都那麼美好,她拿哪個都捨不得哇!
要是眼淚能換錢,她能抬著金碗接一大碗傷心淚。
可惜眼淚不值錢。
最後摸了老半天,她往包裡塞了四根筷子。
也不知道賣筷子能撐多久,只能盼著警察早點調查清楚早點幫她解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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