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使一個兇手是因為和死者發生了爭吵而氣不過地激情殺人,那麼不可能再見了血之後還那麼冷靜地處理現場。
但是兇手又確實像是洩憤似的把死者脆弱的太陽穴砸成了那副血淋淋的模樣。
並且可能在對方已經倒地死亡之後仍舊沒停手,洩憤似的對死者的臉部和身體進行了多處多次的砸擊。
很矛盾。蔣擇無聲地想。
這個兇手的很多行為都是相斥的, 就像是時而冷靜時而怒不可遏。
假使排除掉雙重人格的可能性的話, 那麼就只能是多人作案。
蔣擇思及此,轉回到門口, 衝站在門外不知道在和週一談論些什麼的孫馳說了他的猜想。
“我懷疑兇手不止一個人。”蔣擇說。
孫馳聞言咋舌,但還是怔愣地提出了自己的猜測,“說不定是兇手在匆忙逃走之後又回過神來了, 所以在事後回到現場來處理痕跡了呢?”
蔣擇挑眉, 沒把話說死, “不排除這種可能性,但是我還是更傾向於可能是配合作案。一個殺人跑路, 一個在事後立馬幫忙收拾殘局。”
他說:“因為會被輕易惹怒到失手殺人的人,不一定敢在事後返回現場。畢竟死者的屍體就直挺挺地躺在地上, 但凡期間有一個人目擊到他在死者家裡了,那麼他就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孫馳啞然, 說:“也對。”
“除此之外,”蔣擇瞥了孫馳一眼,示意對方看看堆滿了雜物的另一張長桌上顯眼地空著的那一角, 補充證據道,“兇手還把兇器帶走了。對此我們可以有千萬種理解,但是歸根結底無非就是為了掩蓋自己的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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