鬱芽確實也沒真想留下他。
她喜愛的是在學校裡禮貌疏淡、閃閃發光的宋理之,好看得鶴立雞群,像櫥窗中的奢侈品,而不是失去自由的私有物,雖然實用,卻喪失了作為標出高價的要素。
從把他綁來之前,她就只規劃了這七天的事,否則也沒必要把他眼耳捂得嚴嚴實實。
至於七天後放走他,宋理之會報警嗎?這不是她可以預料的事,她也不怎麼怕——實在不行就去坐牢唄,反正她什麼都做了,沒什麼好後悔的。
但是這不代表宋理之可以這樣想。
她還是喜歡他驚惶一點的樣子,似被打碎的瓷娃娃,一舉一動都小心翼翼地不安,而不是現在這樣一副“我懂你”的自大樣子,好像兩人的位置又回到學校裡,他勝券在握難以接近。
她不喜歡被他看透。
於是頭一次的,鬱芽在喂他吃飯時都興致缺缺。
她喂得敷衍,動作多有不耐,宋理之不得不配合著加快咀嚼和吞嚥的頻率,越發吃力。
終於,他成功把自己嗆住了,捂著嘴咳得昏天黑地。猛烈咳嗽本就難受,他還被堵著耳朵,鼓膜脹痛,生理性淚水打溼眼前的布料,他咳到脖子脹紅。
鬱芽抽了張紙遞過去。
看他狼狽至此的樣子,她心情好了一絲絲,賞賜一樣開口問:“還吃嗎?”
宋理之咳得嗓子腫痛,說不出話,只能用力搖頭。
女孩子扎著低馬尾,有幾縷髮絲散下來,她隨手攏去耳後,戲謔道:“為什麼不吃了?嫌我做的飯難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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