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二十九這天,莊保榮罕見地離開牌桌,領著林素華、莊青楠和樂樂,到街上備年貨、買衣服。
他連著贏了幾天的錢,心情正好,一口氣買了十來斤排骨、兩大塊滷牛肉,又在地攤上給林素華和樂樂各買了一件羽絨服,說:“明天我開車帶你們回老家過年,初二再回來。”
他瞥了一眼莊青楠:“青楠就別回去了,留在這邊看家。”
家裡的錢全鎖在二樓的抽屜裡,要是沒個人看著,他心裡不踏實。
再說,姑娘早晚要嫁出去,沒多少價值,兒子才是寶貝,帶到哪兒都覺得臉上有光。
莊保榮出去闖蕩大半年,觀念發生改變,認為人應該拼命往高處走,腦子越活,膽子越大,越容易發財。
銅山鎮比鳥不拉屎的老家好,城裡又比銅山鎮好,他已經不把林鴻文那樣的土財主看在眼裡,總有一天要出人頭地,光宗耀祖。
莊保榮越想越得意,見莊青楠穿的實在看不過去,指著一件碎花小襖,對攤主說:“買二贈一,把那件搭給我,給我閨女穿。”
攤主撇撇嘴:“你都是大老闆了,還在乎這點兒錢?誠心要的話,五十塊錢拿走。”
莊保榮礙於臉面,從錢包裡掏出張五十元的鈔票,還沒遞過去,就被林素華攔住。
“什麼衣服賣這麼貴?有這個錢,還不如給樂樂添件毛衣呢!”林素華精打細算,拿起件深藍色的毛衣,放在樂樂身前比了比,臉上帶出笑意,“保榮,你看這件毛衣多好看?襯得樂樂面板多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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