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實在太順利。
試圖弒兒的陳氏夫婦罪證確鑿,雖然作證的吳玫蓁很想在法庭直接開槍轟死他們,但是她轉念一想:「有必要為了這兩個人渣而毀了我的光明前程嗎?」反正偉大的法官判決他們無期徒刑,也算是遲來的正義。
陳克襄傷勢輕微,很快便出院,可憐的小男孩一逮到機會就緊緊黏著吳玫蓁,然而礙於規定,陳克襄沒有其他親人可以依靠,只能送到「中途之家」,等候認養。
因為每次去探視陳克襄結束,都要上演生離死別的大哭戲碼,吳玫蓁忍不住詢問賴明哲:「如果把陳克襄從『中途之家』偷出來,會犯法嗎?」賴明哲白了她一眼:「女警大人,不會觸法……才怪!」
吳玫蓁僅能嘆息。
她又興起了一個念頭,趁著與陳克襄相處的寶貴時間,吳玫蓁徵詢:「小襄襄,你願意跟姊姊一起住嗎?」
陳克襄點頭如搗蒜,驚喜地說:「可以嗎?當然好啊!」
吳玫蓁立刻展開認養的艱辛歷程。
沒想到領養小孩的條件如此嚴格,賴明哲解釋:「首先,你是單身,再來,你的工作危險度很高,光是這兩項,你連提出申請的第一步都很難邁出。」
吳玫蓁懶懶地迴應:「那我們先結婚,然後我辭職。」
「當初不想踏入婚姻墳墓的人是誰?」賴明哲反問:「沒有了收入,你要如何養活陳克襄?除了當警察,你有其他專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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