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個他所謂「我倆第一次認識的從前」,我一有藉口便抱住他,只為了說一句我太喜歡你。現在想想,那個年代真是美好,男人和男人動不動就牽手擁抱:久別重逢,抱;說狗屁心事之前,抱;說完了抱,醉酒了抱,看燈賞花是拉著手去,勾著臂彎回家,回我們的家,那一方我已叫不出名字的院落,各自回屋之前若是心有所感,又再把他喚回頭抱上一抱。那時我對他胸肌質感的熟悉程度,恐怕還甚於今日。
當然了,他全當那些表白是玩笑,所有朋友同僚都當是玩笑,連我自己,也不當真。
一件事,世上若只有你一人當真,那也就是幻象了,不是麼?
這道理用於今生眼下的糾結,也說得通。誰會認真看待我倆的關係?對不起,地球上只有曾兆文一個,除非曾兆文能找到火星人來支援,否則還是識相一點淡出畫面罷啦。淡出之前,讓我再耍一回賴,從鬧市強吻開始,我已經在為這場面鋪陳,如果這樣可以使他記得有個不可理喻的傢伙愛過他,那也值。
(我說了愛嗎?我說了麼?)
唐家祥不發一言,等我自己靜下來。我像上次一樣伸手去搶他的香菸,他卻把菸頭扔到地下踩熄。
我說:「你又說分手兩週年紀念日便決定不等她,又說等了她四年?」
「對,因為直至她回來找我,我才發現,我沒有停止等過她,只是我自己不去面對而已。好像心裡有個地方空了四年,被她一句話就補起來。」唐家祥握著我的手,述說他等待另一個人的故事,聲音越來越是悠遠。「她和我喝酒敘舊的那一晚,我坐在她對面,看著她髮型和從前不一樣,短短的……從前她只穿女士西裝,現在懂穿洋裝了,好有女人味。我卻覺得……似乎我和她都沒變過。四年前那種痛,又變得好真實。我都搞不懂,難道那種痛沒停止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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