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我是個畫家。
我的畫裡記錄著她的一切。
在我們分手一年後,她嫁給一個男人。
婚禮上,我祝福她,真心祝福。
現在,我是個攝影師。
我的照片裡沒有了她。
三年了,工作成了我生活的重心。
漸漸覺得,愛情似乎不是那麼重要的東西。
西元2013年7月1日
我叫魏寧楓,29歲,啪啦啪啦啪啦噗噗噗.....
抱歉,我從小最討厭的就是自我介紹,反正現在不講你們以後也會了解我的。
我來說說我住的地方,就是海邊而已(挖鼻)。
但是我不雞婆也不會管很寬,我們這個小鎮前面是海,後面是山,什麼都沒有就是自然美景最多,這也是我選擇留在這裡不去都市的關係,都市太吵雜,空氣太糟糕,不適合我。
在段千悠那邊你們有看過我,不要跟我說你們故意跳掉我的部分不看,我會不高興。
我說真的。
小悠其實是我的大學學妹,至於我們為什麼會認識這個我之後也會講到,我可以先跟你們說她當時非常蠢,蠢到連我grandma都想從墳墓裡爬出來賞她一巴掌。
很多人說我的生活真的是有夠無聊,我最好的朋友徐維恩還因為這樣唸了我好幾次,要我別整天帶著相機在小鎮裡繞來繞去的,像個陰魂不散的鬼魂。
咬我啊揍我啊。
當時我這麼回她。
然後就被痛扁一頓了。
好像是我活該,嗯,沒關係,人生嘛。
廢話這麼多,我也該回到劇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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