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之後,阿彰喜歡藍天怡的事情不到一學期就見光死了,倒不是因為我向藍天怡承認了情書不是我遞的,而是阿彰自己露出馬腳──誰教他每次來找我聊天時,都要特意繞過去跟藍天怡打招呼,還摸著後腦杓臉紅呢?
他的刻意掩飾就跟層薄薄的窗紙一樣,一捅就破。甚至班上一個很有義氣的女同學,還特地跑來對我說:「你朋友好像對天怡有意思耶,自己注意點喔!」
那麼明顯,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來!
更何況,藍天怡自己也有長眼睛,所以她要不了幾天就察覺並確定了。
「怎麼辦?你朋友喜歡我。」
她問我這句話的時候,我正在喝水,聞言一口水差點噴出去,硬憋住的結果更慘,三分之二的水進了喉嚨,三分之一卻跑到鼻子裡,嗆得我大概整張臉都漲紅了。
藍天怡很貼心、很優雅地幫我拍背,我咳到半句話都說不出來。
好不容易緩過呼吸,我卻很掙扎要不要把情書的真相說出來。雖說信是阿彰寫的,可是他偏偏在信件最末署我的名,事後逼問他,他又光會嘻皮笑臉地道歉,搞得我根本不知道他告白是不是認真的。
其實我想過,或許那時他以為兩人不會再有交集,自認沒機會,才單純地只想將心意傳達給藍天怡知曉,不求其他,自己也不願曝光,因此故意寫了我的名字。
既然如此,別署名不就好了嗎?
可是再想想,阿彰那顆偶爾會不明原因短路的腦袋,確實可能忽略了「不署名」這個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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