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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離開現場、各自回到住處。
我一直覺得在公園分手有一種悽美的浪漫,老實說,淒涼多上更多。
我是落荒而逃,勉強沒有讓自己腿軟、摔個撲街。
衝了澡,努力冷靜。好像也完美當了一回女主角,分不清眼淚與雨水的悲傷,更正,分不清眼淚與自來水的悲傷。
握著手機,刪刪減減、扔開手機放棄,又重新自床角撿了回來。將近三個小時時間,顫抖的拇指猶豫不決著。
終於在窗外樓下過路的汽車疾行聲拉回恍神,嚇得手一抖,按下發送。
給梁鏡旬寫了一封好長好長的訊息,長到一個六吋螢幕裝不下。
他立刻已讀了。
我懦弱的瞬間關起網路。傷害一個人的時候,當下恨不得一針見血,但是,會讓自己同時受傷的,永遠只有親近的人。
家人,以及,喜歡的人。
是這樣矛盾的。分明是我提出的分開,卻隱隱害怕就此順理成章;分明眷戀不捨著,卻害怕最初時光裡的怦然都被吵架覆蓋。
「你不要看阿旬平常高高在上,一副總裁嘴臉的酷霸跩,在愛情方面,他其實就跟小孩子一樣。」
視線落點在他優雅摩娑杯緣的手指。我還在困惑。
怎麼就被孫沐彥堵在補習班門口抓走了?
環視咖啡廳裡挑高的設計,水晶燈鑲在吧檯上空,陽光穿越窗明几淨灑到身邊,冷氣空調顯得徒勞。
「怎麼個孩子法了?你說說看,記得用我聽得懂的比喻和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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