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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告白 是為了看見真實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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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告白是為了看見真正的自己

《落日前告白》是我寫的第一本小說,將近半年的時間,幾乎天天都在寫著這部故事,終於在今日將它做一個結束。(有種吾家有女初長成的感慨xdd)

「每一個故事,都來自一個想要延續下去的回憶」,這是我寫作的格言,《落日前告白》也是這麼來的。

不知道你們有時候會不會有這種感覺,想到某個久久沒有聯絡的人的時候,想起與他的回憶,然後不禁思考著:「不知道若是現在還有聯絡,那我們會是什麼樣子?」

這就是我在寫作的時候所想的,既然時間無法倒流,人事已定,那就讓我在創作之中做出一個我們不一樣的結局。

在《落日前告白》當中,小曦因為意外而失憶,忘記了一直在身邊的路季暘,而後喜歡上了莫浩安,卻因為擔心被放大檢視而遲遲不敢將心意告訴對方。

在暗戀的時候我們是不是也常常這樣?正好喜歡上一個許多人都愛慕的物件,因為擔心自己被拒絕會很丟臉或是覺得自己配不上對方等種種原因所以告白這回事就因此作罷,可是,這樣的我們,真的喜歡對方嗎,或者,我們會喜歡這樣的自己嗎?

是不是因為這樣,所以我們只能將自己留在想像之中,希望自己就是那個幸運的灰姑娘,得到王子的青睞,然後等著他來找到平凡的我們?

路季暘曾對程曦說:「只要你是程曦,那就夠了。」我想,很多時候,當我們在尋找對的人或是當朋友問起我們怎麼會喜歡誰誰誰的時候,我們的回答總是「我喜歡比我高的」、「我喜歡會運動的」、「因為他能力很好,讓人很有安全感」......等條件式的回覆,可是,喜歡是不需要理由的,世界上有著這些特質的人多的是,這或許會是你選擇物件的其中一個過程,但絕對不是最重要的原因,就像程曦一開始喜歡莫浩安一樣,因為在剛失憶的時候恰好出現這麼一個吸引她的物件,與她有共同的喜好、興趣,所以她理所當然地認為這就是喜歡,反過來站在路季暘的立場,他喜歡程曦的原因無他,只因為她是程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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