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走了。
豪邁地撞破窗戶後,在我的房間留下一個破洞。
就像在我心裡留下一個不知該如何去修補的破洞。
我茫然地看著那個表哥故意留下的破洞,就彷彿他在告訴我:如果你哪天願意修補這個破洞,就來找我吧。
我的茫然若失沒有持續多久,就被一群警察壓制在地,然後把我帶回警局偵問。
我一句話都沒說。
「緘默權」這東西,就算不學法律,電影戲劇看那麼多了,我也知道。
更何況,我未滿十八歲,在不是現行犯、也沒有確切犯罪事證的情況下,他們其實不能強行偵問我。
這種「我就是未滿十八歲,你能拿我怎樣」的倚仗……有點叛逆。
但不是太爽。
畢竟被警察偵問的感覺絕對不會高興。
我本身也沒什麼叛逆基因。
互瞪眼、不理不睬地翹腿抖腳,這種叛逆的行為,我不擅長,也不熟悉怎麼演。
我腦中想得最多的是:幸好我房間的窗戶夠大。
沒多久,老媽來了。
帶著律師。
以往,若真的遇到這種情形,老媽不會請律師來。
但現在有了優莉送我的數百萬元的結婚基金(老媽將那筆錢存到替我開戶的銀行戶頭裡,並將其命名為「結婚基金」)後,老媽捨得花這筆錢——為了我。
無論如何,老媽不希望我在警局留下任何不良紀錄——為了未來。
——為了婚姻。
——為了優莉。
我覺得有些矛盾的好笑。
優莉如果有被留下案底、能被留下案底,可能用電話簿那種厚度的紙本來記錄都不夠。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mobvista.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