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然神情,道:“此地賊患不小,本官入京之後,必當稟報聖上!”
別,千萬別!
地方官嚇得臉發白,只求王大人千萬留條活路。
“那這賊贓?”
“參議放心,下官什麼都沒看到!”
“甚好。”
地方不上報,東西無需送入國庫,可交內庫分配。
山中的確有賊,卻不是山匪,而是被寧王收買,護衛藏銀,私造兵器之人。
弘治十八年,正德元年,錦衣衛秘密遣人往江西,潛入寧王府,埋下釘子。如今,正好發揮作用。
五爪龍袍到底是寧王所有,還是被他人栽贓,已不重要。
天子要辦寧王,剷除後患,順帶殺雞儆猴,給宗室藩王立起“榜樣”,王守仁十分清楚,自己該怎麼做。
在島上時日,同軍漢打交道,與船工敘話,聽老人講古,王參議愈發開拓眼界。
隔幾日,便帶人揚帆出海,尋找“海商”蹤跡。
親見海疆變化,瞭解海外世界,追溯千年日升月落,王參議的格物之道頗有進展。假以時日,必能大成。
格物之外,王參議對另一學說生出濃厚興趣。
霸道!
一邊格物致知,一邊鑽研霸道,高山仰止,非尋常人可為。
按照楊瓚的理解,除開王學霸,換成旁人,非精神分裂不可。
寧王被押解入京,罪證聞於朝堂,無人為其求情,更無人就“親族”“血緣”引經據典。反而喊打喊殺的不在少數。
龍袍都有了,不是謀反還能是什麼?
私造兵器,甚至有火器,甭管能不能用,都是罪不勝誅!仿效太宗皇帝起家,也不看看自己幾斤幾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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