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應該回家一趟的。
正確說法,我老早就該再回家一趟的。
在聽到班導說我是精神病患者時就該回去查證了,或許,我應該在上次回家拿手機時,順便將病歷帶回來的……
即使後悔,該做的事還是要做,哪怕現在太陽早已下山,月亮高掛在夜空之上,爸爸有很高的機率已經回到家。
但,現在不回家,今晚我恐怕會陷在月望重複跳樓的迴圈幻覺中,直接把自己逼瘋。
畢竟她現在就在我眼前,惡狠狠地瞪著我。
回到好久不見的家。
用老方法,從房間窗戶翻進我房間,再偷溜進爸爸的書房中。
我的房間依舊沒變,而爸爸的房間也是。
跟往常一樣,開啟保險櫃拿鑰匙,在開啟爸爸的抽屜。
開啟抽屜,上次看到的那份病歷出現在眼前。
翻開第一頁,上頭寫著我的基本資料,以及病名──「思覺失調症」。
我深吸一口氣,再重重的吐出。
從別人口中得知自己精神異常,和直接確定自己罹病是兩種不同的心態。
這本病歷蠻厚的,又是住院病歷……
我想,我忘掉的事情,應該不少。
我接下去閱讀上頭的文字。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六日,由急診轉入住院。
住院原因:思覺失調症復發。
『病人送來時神智呆滯,無法溝通,交由病人父親轉述,病人於學校把同班同學帶到天台並將人推下樓,導致同學意外身亡,因而造成精神分裂症復發。』
看到這就會明白我爸跟我不熟,連月望是我最好的朋友都不知道,我怎麼可能會把她推下樓,雖然她跳樓的原因也是因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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