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這件事還有什麼意思呢?
……
教皇讓我休息一天。
明天離開。
破除禁咒的“放縱之法”,需要的間隔是“一天,三天,七天,十五天”。
大概一個月就可以破除禁咒。
我不關心禁咒如何,我只關心我的丈夫能不能復活。
教皇似笑非笑的看我,“你想讓他什麼時候復活呢?”
我想了想,“明天?”
教皇:“讓他看我們纏綿?”
我沉默了。
雖然我的心始終是丈夫的,但我不能讓我的丈夫看我和其他男人纏綿。
他肯定接受不了。
我也不行。
……
一個月時間。
光陰似箭。
最後一次“解咒”的時候,出現了些許意外。
我不小心拽爛了教皇的襯衫。
因為這次是在我家。
我給教皇找了我丈夫之前的衣服。
“你們體型差不多,應該可以穿上。”
教皇不可能果著。
他接過了襯衫,慢條斯理的穿在了身上。
我不禁有幾分傷懷。
這件襯衫是我最喜歡丈夫穿的一件,質感十足的黑色,微微偏冷,將人襯得唇紅齒白,好似畫中走出來的惑人妖精,卻因為黑色而添了幾分神秘與危險。
教皇似乎比我丈夫更適合這件襯衫。
我忙錯開視線,止住自己的想法:“咒解了嗎?”
教皇眸色微暗:“過來。”
我不明所以,走到他身邊。
被他拉了一把就坐在了他腿上,我依靠在他胸膛,襯衫還殘留著丈夫喜歡的玫瑰味。
我一直覺得這個味道太妖。
可枕著教皇炙熱的胸膛,我又覺得,這味道好像剛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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